济南市域内企业通过“猎头”引才 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

新出台的济南“人才新政30条”第二批12个配套实施细则,鼓励用人单位通过第三方机构引才。在《济南市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人才(团队)补贴实施细则》中,首次明确济南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,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
如今,企业中高层另谋高就、高级人才进入企业担当重任等人才流动,很多都和猎头公司的作用相关。在国外以及国内北京、上海、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,“猎头”服务已经成为市场配置中高级人才的主流力量。在我市科技创业领域,现在就有不少技术与高层管理人才是通过猎头公司的方式引入。建立企业引才奖励制度,可以较大幅度减轻企业引才成本,鼓励企业“精准”引才。
细则规定,济南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,可申请经费补贴,而第三方机构是指帮助用人单位引进人才(团队)的中介机构,如猎头公司或其他社会组织。
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为全职来济南工作,来济时间不超过2年,符合《济南市人才分类目录(试行)》的A、B、C、D类人才,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应的聘用(劳动)合同,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,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。
对成功引进人才的,我市将给予用人单位招聘费用50%的补贴,每人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,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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